事关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成都正在征集意见

来源:贝博app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4-04-13 00:42:07  提示: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按照工作安排,拟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建议》(成办发【2021】2号)进行修订完善,目前,由市住建局牵头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建议(征求意见稿)》的代拟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日17:00前反馈至电子邮箱。

  根据征求意见稿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社区搭台、业主主体各方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简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把增设电梯作为既有住宅设施设备改造内容纳入社区发展治理范畴征求意见稿对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条件、责任主体、设计的基本要求资金筹集、实施程序、长效管理政府补助、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

  哪些既有住宅可以增设电梯?有什么设计的基本要求?资金哪里来?是否有补助?划重点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

  (二)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一定要满足房屋建筑结构、消防等相关安全要求,不降低原既有住宅安全水平,且拟增设的电梯应在建筑红线范围内。

  (四)申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业主是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主体,负责意见统一、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增设电梯建设和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责。

  业主应委托同时具备电梯土建施工和设施安装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代理业主,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手续办理、履行承诺和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协调管理。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采取整体吊装或组装方式,严禁现场除锈和喷漆作业,并依照委托承担建设质量安全、使用期间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

  设计单位对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是不是具备安全性能条件进行技术论证,负责增设电梯示意方案的制定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各级工程建设标准和政策要求,确保设计质量,依法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打围规范进行实施工程,对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地下管线保护和文明施工负责。

  电梯安装企业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在工程验收前完成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承担电梯安装质量安全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等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安全与节能管理,监督电梯的维保工作质量,承担电梯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增设电梯工作,组织业主调解,协调确定电梯使用单位,落实政府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业主应委托拥有相对应建筑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做施工图设计。业主应提供原房屋建筑地质勘查报告和竣(施)工图,无原房屋建筑地质勘查报告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现场确认。

  鼓励采用装配式钢结构设计的具体方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应采用《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工程技术标准》(DBJ51/T033-2020)等专业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图纸需按照有关要求上传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

  坚持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同一小区内增设电梯需保持外观、风格相协调。最好能够降低对底层住宅以及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超越既有建筑用地红线,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原有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严禁通过加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不得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新增连廊应当遵循就近入户,按相关专业方面技术标准(规范)控制连廊跨度与外挑尺寸。因客观因素须超过上述专业方面技术标准(规范)的,需由区(市)县住建行政主任部门召集规划和自然资源以及城管等部门研究形成指导意见。

  (一)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

  (二)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可按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

  (三)鼓励社会公益投资、养老产业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合法资金参与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投资方应与增设电梯业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征求意见稿针对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的实施程序也进行了明确。共有9项程序,包括动议表决、签署协议、公示公告、协商调解、建设手续、申报材料、管线迁改、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

  按照工作安排,拟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建议》(成办发【2021】2号)进行修订完善,目前,由市住建局牵头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建议(征求意见稿)》的代拟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日17:00前反馈至电子邮箱。

  按照工作安排,拟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建议》(成办发【2021】2号)进行修订完善,目前,由市住建局牵头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建议(征求意见稿)》的代拟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日17:00前反馈至电子邮箱。

  按照工作安排,拟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建议》(成办发【2021】2号)进行修订完善,目前,由市住建局牵头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建议(征求意见稿)》的代拟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日17:00前反馈至电子邮箱。